案例二手房税费为何高一倍
王露
广州的李先生要卖一栋公寓,面积较小,产权不到40年,总价50万左右,一直卖不出去,好不容易有买主上门,谈妥成交价为每平方米1.9万,交易价为72万。当李先生和买主一起到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纳税手续时,评估价却成了单价为每平米3.9万,总价为147多万,把买卖双方都吓了一跳,这意味着11万的税费要增至22多万。这一个天价数字把交易双方吓了一跳。对此,地税局称,3.9万/㎡是评估专员出具的初步评估,有异议可提交申请书。李先生自己找评估公司做估计,每平米不到两万,一个多月以来,李先生多次沟通未果,这几天买家已口头提出解约。
买卖二手房需要担保公司对房子进行评估,以核定价征收税费,这样一来,核定价的高低决定了税费的多少。关于二手房的收费标准:(以房交所核定价征收)
1、个人所得税
(1)据实征收:(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-房产原值-合理费用)×20%
(2)核定征收:
非居住用房(非住宅):个人转让房产收入×1.5%居住用房(住宅):
自用未满5年的:个人转让房产收入×1%自用满5年(含5年)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。
2、营业税
单位转让房地产:
(1)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:
普通单位:转让收入×5.63%外资单位:转让收入×5.09%
(2)提供上手购房发票:
普通单位:(转让收入-上手购入价)×5.63%
外资单位:(转让收入-上手购入价)×5.09%
广州个人转让房地产:
(1)非居住用房(非住宅):提供上手购房发票:(转让收入-上手发票价)×5.5%
不能提供上手发票:转让收入×5.5%
(2)居住用房(住宅):普通住房:
购买未满2年转让的:
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;即差额×5.5%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的:免征。
非普通住房:购买未满2年转让的:全额,即转让收入×5.5%
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转让的: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.
增值额=成交价-上手发票价(以发票日期每年加计5%)-有关税费。